2020年第三期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对《芜湖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针对我局职责,建议全部修改为:
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鼓励引导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引导产业结构升级。
理由如下: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明文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邮政管理部门。且第七条“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故我局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职责及职能,建议依法行政,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属宏观政策安排,涉及发展改革等部门,我局非牵头布局单位。行业准入管理非我局职能,我局无审批项目准入职能,且行业准入与安全准入有本质区别。且最新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简称“中办3号文”)明确“准入工作”为“严格安全准入”,此项安全准入工作不在我局,建议与中央文件保持一致。
3.中办3号文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表述为“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已明确将淘汰的范畴限定在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此征求意见稿旨在对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职责的分工,请准确描述,不应扩大范围。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无专项资金支持危化品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
采用情况:已采纳。
二、市教育局
对文件中第三大点成员单位中(八)市教育局职责修改意见如下:
1、负责对涉及全市中小学教学、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全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制定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3、协助参与全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采用情况:已采纳。